天津市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河北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共建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和<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农发〔2022〕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2024年,继续在津冀环京周边地区开展蔬菜生产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4年,在津冀两地共遴选50个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保障北京市场蔬菜“日常供得稳、应急有保障”。
二、遴选条件
(一)生产基地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流通企业等。
(二)生产基地相对集中连片,蔬菜作物(不包括草莓、西甜瓜、鲜食玉米等)生产的占地总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亩,设施比例较高的,可适当放宽面积要求。
(三)生产经营相对成熟,连续生产2年以上且产品以供应北京市场为主,不支持新建基地。
(四)近3年没有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不合格现象,近5年没有违规违法记录,不存在违规建设“大棚房”和不符合土地用途规划的行为。
三、基地主要任务
入选基地要加强自身建设,签署承诺书,签订四方协议并严格履行;按照相关要求,确保蔬菜“产得出、用得上、质量安全有保障”;原则上要安排专人,准确、及时上报蔬菜生产销售信息;在应急状况下,服从调配管理并遵守北京对蔬菜价格的管控措施,将基地所生产90%以上的蔬菜产品及时销往北京。
四、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
三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印发遴选通知,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发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基地积极申报;原则上基地申报材料应于2月18日前报至基地所在地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区(县)级初审
天津市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河北省县级农业农村局依据“73号文”等有关文件,对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进行现场评估,确定推荐名单,于2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上一级农业农村部门。
(三)市级复审
河北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上报的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复核、汇总,于3月5日前报送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四)联合认定
津冀农业农村部门综合审查评估后,对拟推荐的基地进行排序,于3月15日前向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反馈推荐遴选结果,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津冀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认定2024年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
(五)现场调度
基地遴选过程中,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北京市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会同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评审抽验和现场调度等有关工作。
五、申报所需材料
(一)种植基地申请表;
(二)基地资质、体系认证、商标注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基地平面图及周围环境平面图;
(四)基地质量管理相关文件(基地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关键环节的生产操作规程等)及基地投入品使用记录、病虫害防控情况等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或照片;
(五)近3年内由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蔬菜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六)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履责承诺书。
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需要有封皮并胶装成册,有目录及页码,双面彩色打印;申报材料同时还要生成PDF一并报送。
六、补贴标准及方式
(一)补贴标准
2024年通过遴选入选支持范围的基地,通过综合评估的,按照“73号”文规定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补贴方式
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持续奖补”的方式支持,每年8—10月开展综合评估,对合格的基地一次性拨付当年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属于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奖补入选基地此前在基地建设方面的投入。
七、有关要求
(一)京津冀三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门力量,做好2024年环京基地遴选工作。
(二)京津冀三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申报遴选指南》等配套文件要求,确保遴选工作规范有序、遴选结果公平公正、入选基地“优中选优”。
(三)各地要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2024年天津市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河北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员较上年有变化的,及时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反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合作交流处雷杰,电话:010-55525261
电子邮箱:hezuochu@nyncj.beijing.gov.cn
(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对外合作处刘瑞,电话:022-63083802
电子邮箱:snyncwdwhzc@tj.gov.cn
(三)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特色产业处张建峰,电话:0311-86256983
电子邮箱:nyttcc@163.com
市场与信息化处王子予,电话:0311-86256822
电子邮箱:1075965532@qq.com
附: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征集令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乡村振兴发展报告》蓝皮书课题组、乡村振兴研究院、《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网》、和美幸福乡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等相关媒体和行业组织单位,启动实施《乡村振兴赋能计划(2023—2025年)》,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基地,广泛宣传各地的文明风尚、产业发展、和美乡村等典型经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理事长马培华,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辜胜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华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王刚,国务院参事、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于康震,农业农村部国家首席兽医师(官)李金祥,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张天佐,原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原农业部副部长、全国乡村文化产业创新联盟主席刘坚,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原农业部党组成员、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长张玉香,原农业部总农艺师、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会长孙中华,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国家林草局原副局长刘东生等领导现场致辞,并对乡村振兴品牌节作出重要批示。
展乡村振兴壮丽风采,聚农业强国澎湃力量!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展示各地“五好两宜”和美乡村示范基地的建设成效和崭新风貌,开展第三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五好两宜”为基本标准,开展以“富裕、生态、美丽、健康、智慧、平安、文明和奋进乡村”为重点内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第三次征集活动,结合联合编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评价标准》,推进中国式“三农”现代化协调发展,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以县区级单位为征集对象。
围绕“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宜居宜业”的“五好两宜”的目标,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探索“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建设有效途径。
(一)党建引领
(二)产业兴旺
(三)生态优美
(四)治理有效
(五)特色显著
三、征集方式
本次宣传征集活动面向全国,采用推荐与自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征集
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或组成部门、中央新闻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全国及地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可以推荐本行政区域内、联系报道过、服务范围内的示范基地。
(二)自荐征集
可以通过自荐方式参与征集。
四、征集资料
(一)文字材料
1.填写《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推荐(或自荐)表》,推荐单位需标明并盖章。
2.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推荐(或自荐)材料一份(通讯体裁,600字左右,适合对外宣传),可额外附加文字材料。
(二)图片资料
1.展示乡村产业、环境、人文、生活现状的图片一组(5-10张);
2.反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建设过程的图片一组(5-10张);
3.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JPG格式,每幅作品应大于2M,不超过10M。
(三)视频资料
自主选报,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MP4格式,清晰度不低于720P。电子版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发送到《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网》指定邮箱13801221307@139.com。推荐表加盖公章后发送电子版。上述资料必须真实,不得虚构和夸大。
五、征集程序
1.登记初审
2.组织初选
3.复核确定
4.发布宣传
六、联系方式
申报负责人:韩主任
电话:13801221307
邮箱:13801221307@139.com
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中国乡村振兴发展网》
和美幸福乡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2月3日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推荐(或自荐)表 | ||||||
申报名称 | 请填写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单选) | £政府机关 £科研单位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军队系统 £个人 £其他 | |||||
申报类别
| £产业振兴典型案例 £人才振兴典型案例 £文化振兴典型案例 £生态振兴典型案例 £组织振兴典型案例 | £社会责任典型案例 £品牌兴农典型案例 £科技强农典型案例 £名企助农典型案例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示范基地 | ||||
单选,最终类别可能以实际情况调整。 | ||||||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职称 | ||||
联系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需电话畅通以便核实信息 | |||
通讯地址 | ||||||
推介词 | 25字以内,一句话概括推介案例。品牌兴农典型案例请提及品牌名称。用于乡村振兴品牌节及案例汇编,请慎重对待。参考:培育“莱阳味道”千亿集群,探索业兴民富“莱阳路径” | 推介官 | ||||
案例简介 | 请以【申报名称】为对象进行填写。 1000字以内,是专家推介评审及案例汇编的重要参考。 建议从案例背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创新思路和创新做法等方面进行填写。 | |||||
案例图片 | 1-3张,请确保图片高清且无侵权情况。企业可上传一张高清版logo图片。 | |||||
单位声明及 授权书 | 本单位/本人,蓝字请替换申请参加《乡村振兴赋能计划》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承诺合法有效存续,提交的信息资料真实无误。保证参加活动期间无违反公序良俗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授权人:本单位/本人,蓝字请替换,授权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为被授权人,享有相应著作权的图片(以下简称“授权作品”),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权利及授权内容: 授权人授权被授权人将授权作品用于被授权人所拍摄的影视、视听节目、网络节目中;将授权作品用于被授权人或者被授权人关联主体的网站中;将授权作品用于被授权人自行或联合第三方的出版物、刊物中;以其他合理且符合行业惯例的使用方式使用授权作品。 2.授权期限和授权地域范围: 授权期限为永久,授权地域范围为全世界。本款约定是指仅在本授权书约定的范围内,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可以永远在全世界使用授权作品制作节目、出版物,也可以将含有授权作品的节目、出版物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进行发行(如在网络或者境内、境外的电视台播出),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授权人同意,被授权人就上述其拍摄或制作的影视节目、视听节目、网络节目、出版物、刊物等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有权自由使用并处分上述影视节目、视听节目、网络节目、出版物、刊物等。 授权人保证享有充分完整的权利向被授权人进行上述授权,保证授权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授权人将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被授权人造成损失的,授权人应负责赔偿。 特此授权。 申报单位/授权人:申报单位/个人,蓝字请替换 签章: 2024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 县处级以上单位或本地农业主管部门 | |||||
单位联系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职务/职称 | ||||||
推荐意见 | 上述材料完整有效,符合本次征集活动申报条件,特此推荐! 推荐单位:县处级单位以上或本地农业主管部门,蓝字请替换 签章: 2024年 月 日 |
申报步骤:填写表内信息及盖章后扫描为PDF电子版,将此表的WORD版本及PDF版本上传到申报入口页面,文件命名方式:【申报奖项名称+单位名称】。